12月2日,汉川市城管执法局收到孝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来的汉川市民程勇峰的“表扬信”:“我反映汉川市欢乐街某商户用高音喇叭叫卖,噪音扰民一事,迅速得到解决,特来电表扬办理单位,非常感谢!”
10月13日,汉川市城管执法局收到汉川市综治中心流转交办的矛盾纠纷事项,家住城区欢乐街的市民程勇峰反映,从2020年5月开始,楼下商户经常用高音喇叭叫卖,严重扰民,闹得居民头晕脑胀。接到交办件后,局综合执法大队当天指派辖区中队执法人员前往现场,经执法人员现场巡查核实,确认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据介绍,欢乐街某鞋城、某店铺使用高音喇叭招徕顾客噪音扰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辖区中队执法人员依法对店主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告诫,并现场责令整改,店主表示配合,并主动降低音量,承诺规范音响设备使用时限和时段。为巩固执法成果,执法人员举一反三,加大对该地段的日常巡查管控频次和力度,大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发现噪声扰民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处理。
(通讯员:潘学文 编辑:韩超 制作:祁涓 审核:何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