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各类节庆、民俗、娱乐活动增多,公共场所人员聚集,致灾因素增加,火灾风险加大。汉川市消防救援大队在此呼吁社会单位自觉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广大群众自觉加强火灾防范,消除火灾隐患,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共度平安佳节。
1.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逐级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节日期间要安排值班人员开展巡查,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处置。
2. 商场、超市装点节日氛围,请选用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彩灯、装饰物,防止超负荷用电。
3. KTV、电影院、商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明火和电焊、气焊作业。
4. 请广大居民注意用电、用火、用气安全,使用各类取暖设备时,要防止线路过载并远离沙发、被褥、窗帘等易燃物品,切勿在取暖设备上烘烤衣物;电热毯应选购符合安全要求的合格产品,不要长时间通电,不可折叠使用,发现电源线发热、发软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5.居民家庭出门前要做好“三清三关”,即及时清理家中厨房、阳台和楼道的可燃物;出门前关闭燃气、电源和窗户。
6.到宾馆、酒店、商场等公共娱乐场所,要了解和熟悉周围环境,留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位置;遇到火情,要沉着冷静,有序逃生。
7.自驾车旅游:出行前,要提前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更换老旧电路。不要在车内放置打火机、空气清新剂等易引起火灾的易燃易爆物品。
8.不要携带汽油、酒精、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9.进入景区,特别是林区应当遵守防火的有关规定,不要遗留火种;不随便吸烟、乱扔烟头。
10.请勿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11.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四十七条: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将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不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充电!
12. 遇有火灾发生时,要迅速逃生,要保持镇定,不贪恋财物,可将毛巾、衣服等浸湿捂住口鼻,选择就近安全出口有序撤离,勿乘坐电梯。若遇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请拨打电话12345进行举报。
1编辑:陈思审核:金承刚 姚伟红
